关于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
受理时间的规定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对非全日制研究生(含工程硕士、高校教师硕士、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)的相关招生、培养政策及我校目前的招生和培养状况,为进一步提高此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,进一步规范其管理,特对其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受理时间规定如下:
答辩受理时间:每年12月中旬——转年2月底
学位申请及审核时间:每年3月份
此规定从2007年起执行。
研究生部
2006.10.02